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汝媚, 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阳江市科技旅游开发集团房地产总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粤1702民初9508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汝媚、阳江市科技旅游开发集团房地产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诉被告黄汝媚、阳江市科技旅游开发集团房地产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1)粤1702民初9508号】,因无法向你方直接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