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江苏龙远钢铁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破产文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行政
公告人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内容
因江苏龙远钢铁有限公司现有财产全部分配完结,江苏龙远钢铁有限公司管理人已向本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1年12月28日裁定终结江苏龙远钢铁有限公司的破产程序。特此公告。
刊登日期
202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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