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江苏龙远钢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破产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行政 |
公告人 |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因江苏龙远钢铁有限公司现有财产全部分配完结,江苏龙远钢铁有限公司管理人已向本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1年12月28日裁定终结江苏龙远钢铁有限公司的破产程序。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