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高树冉,黄孝福,陈月桂,高晨悦,高忱劬,何贝乐,苍南县妇幼保健院,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公告类型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案号
(2021)浙0304民初1511号
案由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公告人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内容
何贝乐(法定代理人何平仁):本院受理原告高树冉、黄孝福、陈月桂、高晨悦、高忱劬、何贝乐诉被告苍南县妇幼保健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上诉人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就(2021)浙0304民初1511号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刊登日期
2022-01-1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