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高文冰,刘一新,齐敏, 杭州睿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浙0104民初1665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杭州睿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刘一新、齐敏:本院受理原告高文冰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浙0104民初16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