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武子涵, 张家港市艾迪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家港市艾迪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武子涵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