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泽君,第三人-,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市分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0902民初7960号 |
案由 |
保证保险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泽君: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市分公司诉被告刘泽君、第三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粤0902民初7960号],已审理终结。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等【判决要点:被告刘泽君支付保险理赔款22514.52元及违约金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