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涛,余玉林, 江苏顺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大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惠城区裕德建材经营部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粤1302民初18389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涛、余玉林:本院受理原告惠城区裕德建材经营部诉你们及南京大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顺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粤1302民初18389号],已经审理终结,你们为被告,本院向你邮寄《民事判决书》被退回,且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水口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民事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