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珠海市蓝海之略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市蓝海之略医院科室建设有限公司 ,珠海市大医精诚医生集团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阳江市第三人民医院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珠海市蓝海之略医院科室建设有限公司、珠海市大医精诚医生集团医疗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市蓝海之略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阳江市第三人民医院诉被告珠海市蓝海之略医院科室建设有限公司、珠海市大医精诚医生集团医疗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市蓝海之略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