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柳静,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1702民初7781号 |
案由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柳静:本院受理原告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陈柳静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1702民初778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