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曾详晖, 广州市番禺区雅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曾详晖: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市番禺区雅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曾详晖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科状和华证的期限为公告递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二0二二年四月七日下午十五时三十分在本院民事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渝期将依法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