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林松辉,张海军,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中心支公司 ,揭阳市汽车运输总公司惠来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海军:本院受理原告林松辉诉被告揭阳市汽车运输总公司惠来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张海军、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鉴定异议通知书、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费发票副本、原告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原告补充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2年3月7日09时30分在本院靖海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