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高登辉, 江苏扬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1182民初2629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镇江市扬中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高登辉:本院受理原告江苏扬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高登辉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1182民初26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