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孙逊,邵宁, 黑龙江中科宏源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江苏五域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孙逊、邵宁:本院受理黑龙江中科宏源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诉江苏五域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孙逊、邵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应诉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