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梁艳,吴瑞莹,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豫0711民初3744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
内容
吴瑞莹:本院原告梁艳与被告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吴瑞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0711民初3744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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