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猛强,李军, 中秦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临沭县丰运物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苏0381民初11184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中秦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猛强与你公司、被告李军、临沭县丰运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2021)苏0381民初11184号]。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公司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双塘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