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小龙,叶磊,张碧情,钟水媚,张有成,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心支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中心支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门中心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粤1322民初6872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叶磊、张碧情:本院受理2021粤1322民初6872号原告刘小龙诉叶磊、张碧情、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门中心支公司、钟水媚、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心支公司、张有成、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审判人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并定于2022年3月9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