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万丽芬, 相城区元和阿克苏舒顺涂料经营部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507民初2943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万丽芬:本院受理原告相城区元和阿克苏舒顺涂料经营部与被告万丽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507民初29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