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四川原石律师事务所,唐绍琼,唐绍芬,辜元龙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1)川0191民初22787号
案由
法律服务合同纠纷
公告人
四川省成都市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内容
唐绍琼:本院受理的(2021)川0191民初22787号原告四川原石律师事务所与被告你、唐绍芬、辜元龙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穷尽方式无法对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易程序审理案件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1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办公区第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1-1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