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徐向华,梁剑,陈明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115民初5588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梁剑、陈明: 本院受理原告徐向华诉被告梁剑、陈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15民初5588号民事判决书和上诉须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共3份,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