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肖树东, 临沂聚丰典当股份有限公司 ,临沂市东晟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山东硕凯贸易有限公司 ,山东天威煤业有限公司 ,临沂春萌建材有限公司 ,山东天成建陶有限公司 ,青岛易达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典当纠纷 |
公告人 |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青岛易达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山东天威煤业有限公司、山东硕凯贸易有限公司、临沂市东晟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临沂春萌建材有限公司、山东天成建陶有限公司、肖树东:本院受理的原告临沂聚丰典当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青岛易达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山东天威煤业有限公司、山东硕凯贸易有限公司、临沂市东晟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临沂春萌建材有限公司、山东天成建陶有限公司、肖树东第三人撤销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