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公绪亮,韩新月, 临沂聚依美服饰有限公司 ,青岛润全包装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定作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临沂聚依美服饰有限公司、公绪亮、韩新月:原告青岛润全包装有限公司诉你们定作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和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是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