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王金领,张海峰,张海生,张海云, 陕西助老汇社会工作发展中心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陕0112民初13384号
案由
继承纠纷
公告人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内容
张海峰、张海生、张海云:本院受理原告王金领诉陕西助老汇社会工作发展中心你为第三人继承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陕0112民初1338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张家堡法庭5号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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