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倪胜洪,李所,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鲁1329民初6819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所:本院受理原告倪胜洪诉你、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1329民初6819号案中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九时(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