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SEFAI,ONYX,&,MARBLE手工艺品有限公司,第三人-袁万里, 山东斯迈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0)鲁13民初705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SEFAI ONYX & MARBLE手工艺品有限公司、袁万里: 本院受理山东斯迈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SEFAI ONYX & MARBLE手工艺品有限公司、第三人袁万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20)鲁13民初705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之日满3个月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30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