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吴昌伟,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苏0191民初3830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吴昌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191民初3830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二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