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郑乔军,西西宁分公司, 四川万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川0106民初15867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四川万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万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西宁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郑乔军诉被告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川0106民初15867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次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天回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