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方超, 万达儿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义乌市茂蝶服饰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侵害作品复制权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方超:本院受理了申请执行人万达儿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义乌市茂蝶服饰有限公司侵害作品复制权纠纷一案过程中,现申请执行人万达儿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方超为被执行人公司股东为由,向本院提出申请追加方超为本案件的被执行人,并对本案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无法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参加异议程序通知书、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及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依法由审判员刘苏英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蒋晓东、邹欣荣组成合议庭,定于2022年3月2日下午3时整在审判大楼四楼第十九审判庭公开进行听证。届时方超应按时到庭参加听证,逾期将依法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