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海,黄海民, 浙江传化天松新材料有限公司 ,佛山民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浙0482民初2848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佛山民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中心科技工业园规划B小区4号地(F4)之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7MA53XQ5W3D,法定代表人黄海民):黄海民(男,1969年7月22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573号608房,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传化天松新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佛山民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黄海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0482民初284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