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孟杰,李世民,孟文囡,蒋苏华,倪蕴媛,汪文楚,汪之权,陈辉,费震, 湖州市民政事业经营开发有限公司杭州圆通民政事业经营服务投资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公告人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内容
杭州圆通民政事业经营服务投资有限公司、孟杰、李世民、孟文囡、蒋苏华、倪蕴媛、汪文楚、汪之权、陈辉、费震:本院受理的原告湖州市民政事业经营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孟杰、李世民、孟文囡、蒋苏华、倪蕴媛、汪文楚、汪之权、陈辉、费震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因你方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司法公开告知手册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2年3月24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十八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1-1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