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惠州从莞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惠州丽宝涂料有限公司博罗县园洲镇人民政府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1)粤1322民初5937号
案由
合同纠纷
公告人
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人民法院
内容
惠州从莞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惠州丽宝涂料有限公司诉被告博罗县园洲镇人民政府、惠州从莞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21)粤1322民初593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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