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惠州从莞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惠州丽宝涂料有限公司 ,博罗县园洲镇人民政府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粤1322民初5937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惠州从莞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惠州丽宝涂料有限公司诉被告博罗县园洲镇人民政府、惠州从莞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21)粤1322民初593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