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华东,黄柏银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江苏省南京市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内容
黄柏银:本院受理原告华东诉被告黄柏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8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刊登日期
2021-10-2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