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串叔峰,王小彦,朱科, 洋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2)陕0723民初98号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公告人
陕西省汉中市洋县人民法院
内容
串叔峰、王小彦、朱科:本院受理原告洋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串叔峰、王小彦、朱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陕0723民初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洋县人民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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