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江文浩,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源城区支行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1)粤1602民初5806号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公告人
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
内容
江文浩: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源城区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1602民初5806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及相关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1-1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