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杨倩,吴春平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江苏省南京市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内容
吴春平:本院受理原告杨倩与被告吴春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传票、民事裁定书、防疫须知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自贸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刊登日期
2021-10-2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