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保华置业管理(营口)有限公司 ,公和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开瑞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华君地产(无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保华置业管理(营口)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公和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开瑞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与被告华君地产(无锡)有限公司、保华置业管理(营口)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公和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开瑞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上诉状内容:撤销一审判决第一项中关于逾期利息计算的内容,改判被上诉人华君地产(无锡)有限公司支付上诉人杭州开瑞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逾期付款违约金10829646元(以设计费10829646元为基数,按照日千分之二为标准,从2018年3月2日开始计算,以设计费本金为限);2、二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审、二审全部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