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王刚,郭小军, 苏州杨元迷衣服饰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侵害商标权纠纷
公告人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
王刚、郭小军:本院受理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王刚、郭小军、苏州杨元迷衣服饰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起诉状及证据副本、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与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苏州知识产权法庭104号法庭(地址:苏州高新区科普路36号)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1-1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