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严浩宇, 苏州爱家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507民初7184号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严浩宇:本院受理的原告苏州爱家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严浩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507民初718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