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方建冬,顾明友,许学芹,王金才,刘子福,向启升,郑丽,徐中辉,赵德言,姜兆军,峁红兵,钱玉勤, 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0)苏01民初2731号 |
案由 |
侵权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方建冬、顾明友、许学芹、王金才、刘子福、向启升、郑丽、徐中辉、赵德言、姜兆军、峁红兵、钱玉勤:本院受理的原告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与被告方建冬、顾明友、许学芹、王金才、刘子福、向启升、郑丽、徐中辉、赵德言、姜兆军、峁红兵、钱玉勤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苏01民初2731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2年3月9日下午2点30分听证,2022年3月10日下午3点30分在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南京市鼓楼区凤凰西街152-1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