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茂华,王艳艳, 四川省阿坝州岷江源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天弘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彭州市温哥华置业有限公司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0)川民终1513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天弘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你公司与四川省阿坝州岷江源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彭州市温哥华置业有限公司、陈茂华、王艳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川民终1513号案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提交新证据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9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