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林志刚, 高密市宝泰家纺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浙0305民初391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高密市宝泰家纺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林志刚诉你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305民初39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