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肖娟,张泽世,陈本惠, 东莞市添越实业有限公司 ,河源市跃阁资业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1625民初1192号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河源市跃阁资业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东莞市添越实业有限公司、张泽世、陈本惠:本院受理原告陈肖娟诉被告河源市跃阁资业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东莞市添越实业有限公司、张泽世、陈本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1625民初119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