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熊波, 成都港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07民初8528号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成都港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川0107民初8528号原告熊波与被告你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你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支付劳务费10000元;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600元,均由被告你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