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伍斌,郭银昌, 成都佳瑞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川0107民初26169号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成都佳瑞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郭银昌:本院受理的(2021)川0107民初26169号原告伍斌诉被告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及时支付原告劳务费21930元;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独任制审理告知书、转普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及举证期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医疗纠纷外派法庭第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