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周仕优,吴陈梅,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苏0104民初7657号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公告人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内容
周仕优、吴陈梅:本院受理原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与被告周仕优、吴陈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104民初76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0-1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