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潍坊市坊子区刘庆让, 山东景芝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潍坊坊龙酒业有限公司 ,安丘市金星酒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鲁民终1789号 |
案由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公告人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潍坊坊龙酒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安丘市金星酒业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山东景芝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原审被告潍坊坊龙酒业有限公司、潍坊市坊子区刘庆让超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鲁民终1789号的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遇节假日顺延)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