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郑军龙,闵姬兰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2021)浙0402民初6257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内容
闵姬兰:本院受理原告郑军龙诉被告闵姬兰民间借贷纠纷[(2021)浙0402民初6257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本案依法组成合议庭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嘉兴科技城法庭6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缺席审理。
刊登日期
202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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