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常熟市古里镇芹之梦家纺厂 ,常熟市虞山镇隆兴制线厂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苏0581民初15806号 |
案由 |
其他民事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常熟市古里镇芹之梦家纺厂:本院受理(2021)苏0581民初15806号原告常熟市虞山镇隆兴制线厂诉你常熟市古里镇芹之梦家纺厂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虞山法庭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