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蒋金表,蒋燕平,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苏0508民初11660号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蒋金表、蒋燕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公司与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蒋金表、蒋燕平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苏0508民初11660号],原告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赔偿款1730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们下落不明(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扫黑除恶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审判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一号楼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