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俊明,廖建峰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115民初7727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廖建峰:本院受理原告张俊明诉廖建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115民初772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