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辉,童周翔, 成都互盈米家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绿合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川0106民初6525号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成都互盈米家科技有限公司、童周翔、浙江绿合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1)川0106民初6525号原告王辉与被告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判令被告成都互盈米家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房屋租金46000元(4600元某10个月)及违约金9200元(4600元某2),共计55200元以及资金利息。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商事审判第九法庭开庭审理,届时未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02 |